在標準方面,我國2007年發布實施的JCG/T60001—2007《天然石材裝飾工程技術規程》中針對廣場路面石提出了加工質量和外觀質量的要求,基于GB/T 18601—2001《天然花崗石建筑板材》標準內容,物理性能技術指標采用了GB/T 18601—2001標準要求,在此之前行業采用GB/T 18601—2001標準對 廣場路面石產品進行檢驗和驗收,對我國該產業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隨著廣場路面石材方料產品的發展和產品系列進一步完善,在市場要求規格化批量化生產條件下,該標準已經滿足不了實際的發展需要,特別是過于嚴格的尺寸偏差,不僅增加了成本,也給工程驗收帶來了諸多糾紛和不便。
在公路方面我國2005年出臺了《公路工翟巖石試驗規程》(JTG E41—2005)行業標準,適用于公路工程中的路基、路面、橋涵及隧道等工程中巖石的試驗。其試驗方法與我國石材基礎試驗方法類似,但其給出的堅固性試驗方法,適用于巖石耐鹽堿方面的性能評價,對廣場路面石標準具有參考價值。
美國在這方面沒有單獨標準,所有的石材產品根據材質分為花崗石、大理石、石灰石、砂巖、 路邊石和板石,執行ASTM C615—03《花崗石標準規范》、ASTM C503—05 《大理石標準規范》、ASTM C 568—03《石灰石標準規范》、ASTM C 616—03《砂巖標準規范》、ASTM C 629—03《板石標準規范》,僅對體積密度、吸水率、斷裂模數、壓縮強度、彎曲強度、耐磨度提出了具體指標要求,對尺寸偏差等加工質量未作具體要求,執行設計師的設計方案。歐洲出臺了一系列石材方面的標準,針對廣場路面石有三個相應的具體標準:EN 1341: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板材一要求和試驗方法》、EN1342: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立方塊一要求和試驗方法》、EN 1 343: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街邊石一要求和試驗方法》。這三個標準給出了尺寸偏差等加工質量的具體要求,只是在偏差范圍上規定的比較寬松;材質理化性能方面要求比較全面,只是僅有方法要求,未規定具體指標,唯一給出性能指標要求的是抗凍系數。材質理化性能要求中未涵蓋耐融雪劑的要求。三項歐洲標準的具體要求項目如下表1:
我國廣場路面石的行業標準修訂主要過程如下:
1.2007年1 1月,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人員開始收集相關標準和資料,國外(主要是美國和歐洲)相關標準和資料的檢索和查新,國內資料主要是石材現有標準和市政和公路方面有關的標準對石材產品的規定內容。
2.2007年12月,安排人員先后翻譯了美國ASTMC615—03《花崗石標準規范》和歐洲EN 12057:2004《天然石材一成品板材一要求》、EN 12058:2004《天然石材一地面和樓梯用板材一要求》、EN 1341: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板材一要求和試驗方法》、EN1342: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立方塊一要求和試驗方法》、EN 1343:2001《室外鋪地面用天然石材街邊石一要求和試驗方法》、EN 1468:2003《天然石材一毛板一要求》標準內容,并經專業人員對術語進行了反復推敲。
3.2008年初,組織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按照收集和翻譯的資料著手進行標準草案的起草工作。
4.2008年4月,完成標準的征詢意見第一稿,在
4月6 13召開的上海國際石材展期間組織了征求意見活動,組織了一次技術研討和一次標準宣貫培訓,與各地石材企業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和溝通。
5.2008年4月和5月,利用2008年第二季度國家石材質量監督抽查機會,分別走訪了北京、上海、福建、廣東、山東、河北、河南、山西、新疆、云南1O個省、直轄市的47家石材企業,涉及到了主要的礦山產區、生產基地和主要消費市場。專門考察調研了東莞環球石材、深圳康利石材、福建溪石集團、山東冠魯集團、新疆廣匯等大型石材企業,分別進行了技術研討和交流,完善標準內容。
6.2008年8月1日完成標準的征詢意見第二稿,隨后通過電子郵件發往各個大型石材企業和相關專家。共發出60余份征詢意見材料,廣東、福建和山東等地的企業和一些檢驗機構共6家單位提出了修改意見。
7.2008年l0月中旬,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出臺正式審議稿,并最終完成了標準的調研報告、編制說明和意見處理等材料。
8.2010年l2月I 1日在重慶召開標準審查會。
9.2010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并上報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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