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些 石材經營者為了追求利益,使用了一些不正當、不道德,甚至違規、違法手段,實施惡性競爭,追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商業利益,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為此福建省石材行業協會碑石專業委員會向全行業發出倡議書。
倡議書中指出,這些違規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形式和危害有:
1.影子公司經營。主要表現為經營者無同定經營場所、無工商注冊登記、無財務帳冊,無經濟實體,僅靠一兩個人聯系客戶和生產供應商,通過代理企業或者購買報關出口手續經營。主要危害:不繳營業稅、地方稅、增值稅、所得稅。這些企業沒有信用記錄,出現問題時,不給供應商付款,或者卷款潛逃。
2.經營數據造假。主要表現為進口價格、數量低報,出VI價格、數量低報,來進料加工手冊違規,竄貨、低報進、高報出,財務賬虛增成本、壓低銷售。主要危害是嚴重扭曲真實成本,非法獲取價格降低空問,嚴重擾亂市場,造成國家損失。
3.帳外現金交易。主要表現為進口時給供應商支付部分現金,發票價格低于進口實際價格。出口時收取客人現金,低報出口價格和數量。主要危害是導致進口國和出口國政府稅收大幅度減少,虛減經營成本。
4.經營欺騙。主要表現為惡意欠款、虛構倒閉,拒不付款或不當索賠,虛構索賠獲得利潤,虛增質量問題損失,拒收貨物等等。主要危害為由于購買成本為零或者很低,經營者低價銷售,造成市場嚴重混亂。比如日本橫濱一家公司,在中國至少欠款150萬美元,他們以采購價格的80%在El本銷售,造成供應商嚴重損失,嚴重擾亂銷售市場。
5.損害環境和勞動者利益。主要表現為礦山亂采濫挖,]二廠生產無水循環設施、無灰塵處理設施、無勞動保護、沒有繳交納勞動者社會保險。主要危害是造成嚴重水土流失和森林植被破壞,造成嚴重水污染,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健康和利益。由于大大減少了環保和社保成本,經營者獲得了非法利益,造成低價競銷,擾亂了市場。
為了能夠規范行業經營行為,使行業回復到合理、合法的理性經營狀態, 中日雙方應該共同合作,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為此,中日雙方共同向全國石材行業發出倡議:
1.拒絕向違規、違法經營者提供石材制品;
2.結合中國正在制定的石材清潔生產標準,推行石材礦山、生產合格證認證工作;
3.建立黑名單等公示機制,限制和打擊惡意經營行為;
4.與中日雙方政府的稅收、海關、財政部門建立互動協商機制,進一步打擊違規、違法經營行為;
5.中日企業要加強自律,拒絕參與違規、違法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