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石材開發已初具規模,效益也初步顯現,但其負面影響也日益暴露,有的還很突出。在利弊互現、爭議頗多的情況下,石材產業向何處去? 石材開發問題如何解決?應當研究方式和方法。綜合黃岡市內外調研的情況,筆者認為:既不能不可控制亂發展,又不能因噎廢食不發展,而要按照建設“兩型社會” 的要求,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引導石材產業科學、規范、有序、健康、和諧發展。尤其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下重手整治,如果不整治,將會造成礦產資源進一步浪費,礦山生態環境破壞面積進一步擴大,礦山和加工廠安全生產事故進一步增多,石材加工廠生產和生活環境進一步惡化,旅游線路風景進一步破壞。因此,綜合整治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能搞“一刀切”。如果“一刀切”不準搞,會帶來一系列問題:一是違背市場規律。黃岡市城鄉建設需要石材,而且市場需求量不斷擴大,黃岡需要的碎石、塊石和石材不可能都跑到外省外市購買,建筑商不可能舍近求遠,利益的驅動,就會形成偷采和盜采,造成更嚴重的礦業秩序混亂。二是依法行政問題。現在石材企業大多數辦理了合法手續,國家法律規定保護采礦權人和加工企業的合法權益,政府如果強行關閉,業主就會將政府告上被告席。三是經濟補償問題。 石材企業向政府交納了有關規費,企業投資少則幾百萬元,多則幾千萬元,因為搞的時間短,投資成本還未收回。一旦全部關閉,規費要退還,老板投資損失要補償,政府能不能拿出這筆錢?四是社會穩定問題。關閉礦山和加工廠,老板傾家蕩產、從業人員失業、企業所在地利益喪失,加在一起必然引發上訪、鬧事和極端事件,影響社會穩定,這是有深刻教訓的。因此,對石材產業開和關不能走兩個極端,只能居中選擇,疏堵結合,從嚴管控,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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