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安全管理,是防止和避免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舉措,因此,石材企業各級領導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言傳身教,切實抓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為實現安全生產盡職盡責。
(1)凡進入麻石采場者必須佩戴安全帽。現場操作人員必須熟練地掌握保險帶和安全繩使用技術,懸掛安全繩的校應打在牢固的巖石上,深度不得小于1m。
(2)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使用保險帶,并與安全繩或釬樁扣牢,使用時身后余繩不得超過1m.保險帶的安全系數不小于5(承重400kg)。
(3)禁止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同時作業。作業人員在定炮位、鉆孔、裝藥、清巖、收放安全繩索時,其上方或下方不準進行生產。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管理。
二、 麻石采石場現場作業環境的安全曾理
(1)麻石巖面分層開采,其工作臺階坡面角應根據巖石性質確定,但最大不得超過75°;高巖面開采坡度最大不得超過70°;最終邊坡角不得超過65°;禁止巖面上形成“傘檐”、根底和空用。
(2)實施“采剝并舉、剝離先行”的原則,上部覆蓋(廢石和表土層)必須提前剝離,剝離寬度應保持在剝離厚度的2倍以上,并不得小于2m。
(3)順層巖面爆破后,層板巖體上部懸空沒有瀑下來的部分,必須迅速處理掉,“倒插”巖面爆破后的浮石必須及時清除。
(4)處理浮石時除清巖工外,其他任何人不準進入清石區,實行封巖清石。
(5)如遇雷雨、暴雨、大雪、大男天氣及夜間無照明等情況時,禁止采剝作業。
三、 麻石采石場邊坡的安全管理
(1)石材企業必須建立健全邊坡安全管理制度。如發現邊坡有裂隙可能滑落或有大塊 麻石荒料及傘榴懸在上部時,必須及時處理。處理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設備要撤到安全地點。
(2)石材企業應選派有技術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負責管理邊坡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在暴雨季節應加強對邊坡、采場的檢查。發現邊坡有塌方、滑落等危險征兆時,有權制止采剝作業,撤出人員和設備,并向礦長報告。
(3)凡有變形或滑動跡象的邊坡,必須設立專門的觀測、監測點,定期觀測,記錄變化情況。 (4)遇有巖層傾向與邊坡被面傾向基本一致,且邊坡角大于巖層傾角,或有多組節理、裂隙結合的結構面內傾于采場;或有較大巖體結構弱面切割切坡,構成不穩定楔形體等情況的礦山,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必須遵循由上到下的開采順序,并分臺階正規化開采。業水平臺階應按規定保持一定超前距離。禁止從下部掏采,采剝工作面禁止形成傘檐、空洞等。
(6)爆破完畢后,必須及時處理被面上的險石、浮石。末處理前,其下方不推生產;禁止在懸崖陡壁的危險處作業;禁止人員在邊坡底部休息或停留。
四、 麻石采石場危險邊坡的治理措施
對危險邊坡的治理,一般采用擋土培、消坡減載、疏干排水、鋼軌抗滑樁、錨索加固邊坡等措施。
麻石采石場,多采用簡易的削坡減載法,即對那些可能發生塌方、滑坡的上部進行削坡,提前剝離巖石,為邊坡減載,使邊坡處于安全狀態。對那些坡度較陡,超過規定要求的坡面,可采取削坡降低坡度,以減輕坡面的負載,使巖體應力場重新平衡,從而達到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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